蚌埠工商学院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者:梅景全发布时间:2021-09-27浏览次数:181

蚌埠工商学院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为有效控制、科学处置学校内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促进学校教育工作的健康发展,特制订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和维护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危害,切实履行好管理和服务职能。 

2.坚持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增强防范意识,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事故发生率降到最低。 

3.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学院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工负责、统一领导体系,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

4.坚持正确引导。掌握舆论主动权,增强工作预见性和主动性,及时、准确、客观发布事态发展及处置工作情况等权威。

二、组织领导

1.机构设置

1)成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日常工作及领导小组交办的事宜。办公室设在后勤保障部,主任由后勤保障部分管领导兼任。

3)成立医疗救护组,组长由卫生老师担任,成员由校医务室医生、相关辅导员组成。

2.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统一指挥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2)办公室职责:下发上级有关文件和本办制订的各项文件、通知,指导下属各相关部门或人员实施应急处理预案。接到事故报告,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协调各方关系,具体负责人员调度,组织后勤保障,保障应急处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根据工作计划和领导小组的指示,在学校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食品安全的宣传预防工作,并组织人员对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检查情况,提出阶段性工作建议。

3)医疗救护组: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求援,拨打“120”医疗救助电话,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

三、日常工作防范

1.完善制度。在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和上级工作意见基础上,结合食堂工作实际,对本校食品安全制度及时进行全面修订完善。

2.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由办公室牵头,以各项食品安全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学校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并把督查结果反馈给主管责任人。

1)建立食品原材料索证索票、出售食品留样制度;生、熟食品的工具及容器、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感染;做好公用餐具的清洗、消毒工作。

2)食品加工必须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蔬菜要进行“一洗、二泡、三冲、四烫”,瓜菜按要求先洗后切,所有食品确保烧熟煮透;严格剩饭菜管理,对加热再出售食品必须确保中心温度达80°C以上。

3)从业人员须持有健康证方可上岗;员工要勤洗手、勤换衣,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坚持晨检制度,一旦出现感冒、发烧、腹泻等“五病”症状的应当立即离岗。

4)严格售饭人员着装管理,佩戴帽子、一次性手套、口罩。

5)加强后堂安全管理,操作区域一律不准外人进入,严防坏人投毒,确保食堂食品卫生安全。

3.落实主体责任。校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主管部门对工作负责,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分别对自己的岗位职责负责。

4.加强教育。加强对广大师生特别是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知识讲座等形式,(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培训合格证和体检合格证方可上岗)夯实食品安全知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四、事故应急处理

1.报告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

1)师生发现少量(5人以下)轻度症状(如呕吐、腹泻)及时打投诉电话向食堂负责人、后勤保障部分管负责人报告,后勤保障部向学校领导小组报告。

2)发现较严重食品安全事故(指出现严重食物中毒症状者或出现5人以上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情况),应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由领导小组向上级教育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同时立即启动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学校报告人:校办公室负责人(徐键)。

驻地市场监管部门联系人:李化枝138552366584018307;卫健部门联系人:王传勇,电话189552037374028293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组长负责救援指挥。组长应当机立断启动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查事故原因,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

3.医疗求援。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和卫生防疫部门发出医疗求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学生工作部门组织辅导员及相关老师做好学生管控和心理安抚工作。

4.联系家长。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设立家校联络处,及时解答家长提出的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5.病源保护。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安全事故后,食堂应立即停止经营,封存食堂菜肴样品、可疑食品,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6.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办公室具体安排,必要时可向卫生防疫部门抽调人员支援事故处理。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7.配合调查。组织人员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并按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求采取控制措施,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卫生健康部门进行现场调查处理。

8.信息公开。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更不得进行渲染和夸大,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9.做好保障。学校安保人员加强门卫安全管控,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协助维护好病人送医救治秩序。学生管理部门领导、辅导员要主动安抚患者,做好患者的思想稳定和心理舒缓工作。 

五、事故处理与责任追究

(一)善后处理 

应急领导小组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教学生活秩序,保证校园安全稳定。 

(二)责任追究 

对在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配合纪检和监察等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3.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委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三)总结报告 

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学校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应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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