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电动车实名登记发放校内通行号牌的通知

发布者:梅景全发布时间:2024-03-22浏览次数:100

关于开展电动车实名登记发放校内

通行号牌的通知

全体师生员工:

为规范校内电动自行车的使用和管理,保障师生安全出行,创造安全文明有序的校园环境,根据《蚌埠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蚌埠工商学院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修订)》,学校将启动校内电动自行车实名登记、发放校内通行号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

我校学生、教师、职工、第三方服务保障人员,所有经蚌埠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并悬挂电动自行车牌照或临时通行标识的电动自行车。

所有电动自行车实名登记并悬挂校园通行号牌后方可在校内行驶、停放或充电。

二、登记方式

第一阶段:车辆信息采集(320日至331日)

实行车主自助线上申报方式进行,具体操作如下:

通过微信扫描“登记二维码”进入“蚌埠工商学院电动车管理系统”,点击“自助登记”按钮,按要求完成信息录入并上传照片

(登记二维码)

第二阶段:车辆号牌核发(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信息采集结束,后勤保障部按部门汇总系统车辆信息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车辆授予校内通行号牌,待制作完成后后勤保障部分批统一安装悬挂。

三、相关要求

(一)按时登记。为避免影响出行,请广大师生员工在限期内完成车辆申报上牌工作,学校将适时启动校内电动自行车凭校内号牌通行,未上牌车辆禁止进入校园和在校内停放。

(二)规范使用。在校内使用电动自行车应严格遵守《蚌埠工商学院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修订)》,原则上所有电动自行车应在非机动车停车区内停放,非机动车停车区停满后可在不影响行人和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沿花坛和路边停放,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宿舍楼、教学楼和建筑物公共门厅,禁止堵塞安全通道,违者将予以警告直至取消校内通行号牌。

(三)强化监管。对未按要求进行登记和悬挂校内通行车号牌的车辆,后勤保障部安保中心将定期巡查,视为无主车予以集中清理。

咨询电话:后勤保障部梅景全, 0552—2567979







后勤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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